臨沂市新制定了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實施辦法,列出7類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進行雷擊風險評估,建設單位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或初步設計時應同步做好雷擊風險評估工作,并將雷擊風險評估作為防雷裝置圖紙審核內容之一。
防雷減災,是指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的活動,包括雷電和雷電災害的研究、監(jiān)測、預警、風險評估、防護以及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和評估等。辦法列出了包括各類化工廠、石油企業(yè)、煙花爆竹企業(yè)、易燃易爆倉儲、輸送貯存油氣等易燃易爆場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道路橋梁、城市軌道交通、郵電通信、廣播電視、醫(yī)療衛(wèi)生、金融證券以及信息系統(tǒng)等涉及公共安全或者環(huán)境安全的建設項目;各類發(fā)射塔、高聳觀光塔、省級及以上重點文物保護建筑等特殊工程,大型博覽和展覽建筑物,體育場館、影劇院、大型商場超市、賓館、全日制學校以及航空港、車站、港口、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等在內的7類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進行雷擊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