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雷電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近日,湖北省南漳縣氣象局、安監(jiān)局、公安局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做好2012年防雷裝置安全性能檢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2012年全縣防雷裝置安全性能檢測工作進行了部署和要求。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防雷裝置安全檢測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以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扎扎實實地做好這項工作,努力減少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日前,由南漳縣氣象、安監(jiān)和公安組成的聯(lián)合檢查組對全縣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單位物資的生產(chǎn)、儲存、輸送、銷售等場所和設施的防雷裝置進行了防雷安全檢測,對55家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物品倉庫防雷設施不合格單位限期進行整改,分別對18家煤礦民爆倉庫防直擊雷不合格單位;29家民爆倉庫、3家液化氣站 、中石化南漳分公司下屬22個加油站、5個私人加油站無防感應雷設施的單位限期在3月底前整改和安裝到位;未進行整改和安裝不到位的單位,責令暫停生產(chǎn)和停止營業(yè)。對因管理不到位、防護措施不落實、應急處置不力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